輪胎大王全家燒炭亡
遺書稱犯下大錯 稚子無辜陪死 2008年9月10日
【明報專訊】本港十大輪胎代理商之一、峰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梁國鴻夫婦及其兩歲大兒子,昨晨被發現在粉嶺坪輋豪華大宅的衣帽間中相擁燒炭昏迷,一家三口送院搶救後返魂乏術。男死者留給家人的遺書稱「犯下大錯」要自己解決,妻子決意相隨,更無視稚子意願,認為兒子「跟覑他們最幸福」。警方指梁國鴻的遺書報稱因頑疾纏身尋死,調查後將案件列為兇殺及自殺案處理。
另一遺書稱患病 行內傳涉足賭場生意倫常慘劇的死者為男戶主梁國鴻(59歲),他一頭銀髮,行家均稱他為「白頭梁」;其第二任妻子方月華(41歲);以及尚有6日便足3歲的兒子梁子豪。有街坊稱子豪身體似有缺陷,懷疑父母不捨得他獨留世上而幹出傻事。梁國鴻是東洋輪胎(TOYO)香港總代理峰柏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,是本港十大輪胎代理商之一,其前妻及部分家人早已移居加拿大。行內消息稱,梁近年涉足澳門賭業,但近期生意不景,疑欠下巨債不能自拔。
邊境區刑事總督察唐耀宗表示,警方在別墅的茶几上檢獲兩封遺書,男戶主在一封遺書裏透露因頑疾纏身而萌生死念;梁家並無家庭暴力紀錄。據知,家人並不知梁患有惡疾,公司職員亦稱,梁經常運動及打高球,不似身體有病,公司業務亦上了軌道,應沒有經濟問題。邊界警區重案組會循事主的背景及財政等多方面追查,了解梁是因病厭世,還是受其他問題困擾。
現場消息稱,梁國鴻在另一封留給家人的遺書內,表示自己「犯下大錯」,妻子決意相隨,兩人商量後,更認為幼子「跟覑父母最幸福」(見另稿)。梁又在遺書中詳細交代了身後事、遺產及公司業務的安排等。
慘案現場為打鼓嶺坪輋村505號獨立3層高新裝修的豪華大宅,四周有10呎高圍牆,內有5000多呎的花園,並有小型泳池及錦鯉池,泊有多輛車牌同為 6696的名貴房車。大宅旁邊的一個貨倉,亦是梁國鴻的公司自資擁有。梁氏一家三口居於大宅的2樓,其胞姊及家人則居於3樓。
清楚交代後事 財產首飾已轉親友案件揭發於昨晨7時30分,梁的60歲胞姊晨運完畢落樓,在胞弟的房外發現有一包炭,房門被反鎖,拍門良久無人應門,深感不妙,用後備匙開門,發現內裏空無一人,多件衣衫遭亂棄在脇邊,她想打開衣帽間查看卻打不開,遂叫工人用鐵筆將門撬開,赫然發現胞弟一家三口相擁昏迷在內。
警員及救護員趕到將3人送院,經搶救後不治。
警員在房內的茶几上發現遺書,梁姊事後亦在自己房間的門口發現一個公文袋,內有遺書清楚交代他已變賣全部首飾,以及將現金財物、公司等交託或轉交親友處理。
遺書內容節錄三家姐、大姊、二姊、亞輝
很對不起您們,我到這把年紀才犯的大錯,我自己解決吧。今生並無害人,可能是前生的帳,今生的果,上天安排,人世緣份到此。月華(妻子)不願意跟子豪(兒子)留下,她說她和子豪將來會更痛苦、更難受,決意跟我一起走,她應(認)為這樣做對她是最開心樂意的。她跟我商量過,子豪什麼時間都是跟覑父母是最幸福的,沒有人比父母更愛他,也不想負累其它家人。
我和月華私人名下的銀行戶口,所有的錢及我倆保險箱內的手(首)飾已全部取出,保險箱內空無一物,手(首)飾已全部買(賣)了,所有的錢放在妳中國銀行的戶口,作為代辦後事之用及妳跟老母日後生活費,後事由亞輝負責去辦,一切已有指示……全部都是我跟月華一起選擇的……
大律師:債主不能向家人追討大律師陸偉雄表示,從法律角度而言,若有人「處心積慮」在自殺前將財產轉名或交予親人,以免死後財產會被債主取去,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「無犯法」,因法律上債務是「跟人」,當欠債人死後,除非家屬在死者借貸時出任擔保人,否則債主不能向死者家屬追債。

[轉載]‧